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资讯 > 通知公告

转发省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7 15:42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转发省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20210506(1).pdf级机构承办单位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126号)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本辖区艺术考级承办单位的等级评定工作,广泛发动有意向在盐城市承办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单位参评。于2021831日之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各参评单位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科技教育处。

联系人:祝成   电话:0515-86664403 13851099263

 

附件:关于开展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425

 

来源:市文广旅局办公室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