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景区申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盐城市博物馆达到国家3A级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以便核查。
传真:0515-69185501;电子邮箱:774269845@qq.com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