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取消盐城市人民政府第一招待所
三星级旅游饭店的批复
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取消盐城市人民政府第一招待所三星级旅游饭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取消盐城市人民政府第一招待所三星级旅游饭店。请你局收文后十五日内将该酒店三星级旅游饭店标牌和证书送交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特此批复。
盐城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22年9月22日
抄送:江苏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盐城市人民政府第一招待所。
关于同意取消盐城市人民政府第一招待所
三星级旅游饭店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