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确保盐城市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录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我局组织相关文物考古领域专家对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了集中评审。现将本次专家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6日始,至2023年10月20日止。如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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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