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纪念馆实施的新四军纪念馆配电房临时迁移工程,为了公平、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服务队伍,故采用公开招标办法进行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招标人:新四军纪念馆。
(2)工程名称:新四军纪念馆配电房临时迁移工程。
(3)招标规模:新四军纪念馆配电房临时迁移工程的设备、设施、材料的购置、安装、调试,以及相关电缆线路架设和埋设、管沟等土建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还包含与供电部门的对接协调、办理停电、通电以及测试、维护和移交等一切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此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成交后总价包干,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本工程造价约12万元,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4)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建军东路159号,新四军纪念馆内。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7)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具备验收和送电条件。各项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8)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9)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为:新四军纪念馆配电房临时迁移工程。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有关部门认定的影响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供应商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备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同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身份证于2019年7月1日08:30时至2019年7月5日17 :00时(节假日除外)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A区16楼1607室】报名。
(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九、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招标单位:新四军纪念馆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586199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