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相关直属单位:
当前,我市陆续进入主汛期,各地强降雨频繁,防汛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和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做好汛期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狠抓责任落实。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抗洪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抗洪工作。要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于防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按最不利情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防汛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深入发动干部职工,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把优势力量集中在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要对汛期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将汛期旅游安全责任落实到预警提示、隐患排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值班值守等各个环节。要指定专人负责汛期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工作,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旅行社、文化单位、文保单位、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二、突出重点领域,强化隐患排查。各地、各单位要立即行动,全面部署汛期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工作,开展汛期重点文保设施、旅游场所、重点旅游区域、重点旅游企业的拉网式隐患大排查、再排查工作。重点文物保护场馆要做好防涝排湿工作,确保文物图书等其他文化物品不受侵害。要督促恢复经营市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针对汛期旅游团安全工作特点,合理安排旅游线路,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严重的区域旅游。正在行程中的旅游团一旦遭遇突发汛情,旅行社要果断调整旅游线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处置。要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和易受山体滑坡、崩塌等灾害威胁的区域。要做好景区防汛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信息排查、登记、整改,做好汛期巡查与监控,在危险地段增设应急呼救设施,在适当位置增设救援设备,安排救援人员。在必要情况下,应采取关闭景区、分流游客等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三、加强信息共享,提升预警能力。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海洋等部门的联系,准确掌握暴雨、水情、汛情和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等相关信息,准确掌握暴雨、洪水、台风、滑坡、崩塌等涉及旅游灾害的监测预报信息,提早发布灾害预警。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发布旅游预警信息,引导游客和旅游企业预防规避汛期安全风险。要加强汛期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涉旅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四、强化部门联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当前防汛工作形势,完善汛期旅游应急预案,提前制定紧急避险转移预案,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应急演练。要指导可能发生洪涝灾害的文博场馆、文化设施、A级旅游景区切实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及时启动各类避灾场所,标明避险路线,告知避灾地点,并加强人员转移后的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与水利、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协同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应对汛期各类涉旅突发事件。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遇重大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要强化应急响应,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确保做到响应及时、组织有力、救援到位,力争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请各地、各单位落实情况,请于7月15日前报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处,联系人:钟东阳,联系电话:13705104135,邮箱:123786280@qq.com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