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旅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1〕26号) 和《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等级评定评分细则(试行)》要求,盐城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承办单位等级评定委员会经过申请受理、现场检查、综合定级等考核程序,认真组织和完成了2021年盐城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拟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盐城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承办单位等级评定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联系电话:86664403。
附件: 2021年盐城艺术水平考级承办单位等级评定表.xlsx
盐城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承办单位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