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财规〔2017〕9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盐城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相关处室反映。
联系电话: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处 88192029;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80501239。
附:2022年度盐城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表.docx
中共盐城市委宣传部
盐 城 市 财 政 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