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盐城广播电视总台、江苏有线盐城分公司,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入冬以来,全国相继发生了多起有影响的火灾事故,11月16日,山西省吕梁市永聚煤业一办公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26人死亡;11月20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一单层钢结构简易板房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同日,我省无锡市惠山区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我市火灾形势也不容乐观,先后发生“11·17”射阳幸福华城明红私厨和“11·20”开发区SK新能源二期在建工地火灾,给当前火灾防范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抓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市安委办有关部署和市领导批示要求,我局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全市文广旅行业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文广旅领域各方面、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文广旅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深入推进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止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
1.紧盯重点场所。组织对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剧场剧院、文化娱乐场所、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广电播出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堵占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电动车违规充电、燃气使用不规范等安全问题。将A级景区室内冰雪活动场所保温材料纳入全链条监管视线,明确使用、改造和拆除等环节职责和任务,切实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紧盯重要节点。全国、全市“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前,要组织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对节庆活动、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督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节日期间要加强人员值班值守,增强夜间巡逻检查,对重要基础设施、关键场所或部位进行重点看护,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广电播出和传输机构确保播出安全。
3.压实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文化广电和旅游单位及企业经营单位重点围绕易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可能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闭环整改,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4.严格督查问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发现对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对严重失信、风险隐患久拖不改的文化广电和旅游企业单位,要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管理,要主动联合消防、应急等部门实施联合督查和执法惩戒,切实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5.广泛宣传培训。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将省文旅厅联合消防救援部门摄制下发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等5部教育示范片,以及文旅部市场监管平台安全教育宣传片作为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内容,督促文化和旅游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各地文广旅行政部门和各直属单位,结合属地、本单位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效推进部署文广旅行业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各地结合“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加大对文广旅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巩固。认真总结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精准施策严格督查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成效。各地各单位冬春火灾防范工作动员部署及推进情况,请于12月8日前报市局安监处;2024年3月2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周强,电话:18861981090,邮箱: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