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盐城广播电视总台、江苏有线盐城分公司,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0日
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局决定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在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组织开展有力度、有亮点、有特色、有成效的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力维护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内容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各地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领导班子带头以上率下,至少安排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以及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2.深化“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各地文广旅行政部门负责同志深入企业,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二)聚焦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3.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安全防范。梳理建立A级旅游景区高风险、水上和非标游乐项目清单,摸清项目家底,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着力强化项目运营安全管理。深入实施全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力争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完成对经营场所的备案管理,坚决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
4.督促文博场馆、文保单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坚决遏制文博场馆消防安全和文保单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5.依据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求,推动广电机构、旅游企业、文化(博)场馆、娱乐场所、网吧、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等主要负责人落实 “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
(三)着眼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精心组织应急科普宣教活动
6.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法》和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贯,文旅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上一堂安全课、看一部警示片、开展一次“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
7.突出安全知识和技能宣传,各地文旅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 “四个一”宣传活动: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开展一次安全技能培训、推动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切实提高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组织开展实战化场景式应急演练,推动全行业应急能力提升
8.根据文广旅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特点,各地各单位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A级旅游景区针对涉水、高空、高速等高风险游乐项目场景和气象灾害风险防控,旅游包车针对道路交通事故逃生救援,星级饭店针对高层建筑火灾逃生,广电机构针对播出安全,有针对性地提高全员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局办公室、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文化遗产处、安全监管处、文化执法支队任成员;安全监管处负责具体统筹协调,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确保活动实效。紧紧围绕主题开展,活动内容上,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宣传教育为主抓手,突出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改落实为重点,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年行动紧密结合,聚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全市文广旅行业安全治理本质水平。
(三)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各级文旅行政部门官方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进行动员宣传。各地文旅企事业单位和经营场所要在重点区域和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横幅、标语,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安全公益宣传片和标语口号,文艺表演团体编排文艺节目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实现宣传教育引导的广覆盖、无死角。
(四)重在常态常效。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突出抓好应急管理和体系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以务实作风,确保各项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地见效,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向好。
各地、各单位指定1名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和活动方案,7月2日前报送本地、本单位活动总结报告。联系人:周强,联系电话:86664404,18861981090,邮箱:893187798@qq.com。
附件: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
反馈表
附件 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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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职务 | ||||||
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
QQ号 | 微信号 | 电子邮箱 | ||||||
单位名称 | ||||||||
通信地址 | ||||||||
注:请于5月30日前将此表发送至邮箱8931877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