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广旅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盐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2024年、2025年立项或实施的,2025年12月31日前基本竣工的市级文保单位项目、革命遗址项目;
2.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传习和传播活动;
3. 由政府投资建设、文化部门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在2025年底前建成开放的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厅)的内容建设项目;
4. 2025年已启动的古籍保护项目。
二、申报流程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各地根据申报条件遴选、推荐申报项目并集中报送,市直单位可直接报送,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8日。文物保护和非遗传承事宜联系我局文化遗产处,材料一式两份报市局财务处,电子档同时发送邮箱。
联系人:文化遗产处:金梦妮(文物保护)86664417
杨 阳(非遗传承)86664417
财务处:张 瑜 86664401 82435757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盐城市文物保护单位(革命遗址)项目专项资金
申请表
2. 盐城市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申报表
3. 盐城市非遗传承人传习和传播活动资助申报表
4. 盐城市非遗展示馆(厅)内容建设补助资金申报表
5. 盐城市市级古籍保护项目补助经费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