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广旅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盐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5年、2026年立项或实施的,2026年12月31日前基本竣工的市级文保单位项目、革命遗址项目;
2.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传习和传播活动;
3.由政府投资建设、文化部门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在2026年底前建成开放的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厅)的内容建设项目;
4.2026年已启动的古籍保护项目。
二、申报流程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各地根据申报条件遴选、推荐申报项目并集中报送,市直单位可直接报送,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0日。文物保护和非遗传承事宜联系我局文化遗产处,材料一式两份报市局财务处,电子档同时发送邮箱。
三、有关要求
关于市级文保单位项目,请各地对照《盐城市市本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范围,在5月20日前将上报项目方案(纸质方案2份、单位请示1份,电子版各1份)报文保遗产处集中评审,待方案经专家评通过后方可按排专项补助资金。
联系人:文化遗产处:叶剑华 86664417
财务处:张瑜 86664401 82435757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盐城市文物保护单位(革命遗址)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
附件4:盐城市非遗展示馆(厅)内容建设补助资金申报表.docx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7日
